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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民族大学文学院的前身是原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中文系。自1958年建系以来,已有60年的历史。2000年6月,内蒙古民师范学院、内蒙古蒙医学院、哲里木畜牧学院三校合并,由中文系、历史系、政法系、教育系组成人文学院,2002年11月经过院系调整后新建由汉语言文学专业、新闻学专业、旅游管理专业组成新的人文学院。2007年1月更名为内蒙古民族大学文学院。
内蒙古民族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介绍
内蒙古民族大学始建于1958年,2000年由原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、内蒙古蒙医学院、哲里木畜牧学院合并组建而成,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,也是国家“十三五”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(二期)支持高校。经过58年的建设与发展,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、师资力量较为雄厚、教学设施相对完善、办学形式多样、教学质量优良、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民族大学。
汉语言文学 (本科类 )
一、培养目标及规格
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, 能胜任文化、宣传、教学、管理等工作,具有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,综合素质良好的汉语言文学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本专业的业务培养要求: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语言、文学的基本原理,能较扎实地掌握汉语和文学的基础知识并具有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,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 前景,具有较强的文学分析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,能阅读和检索古典文献,具有一定的科研 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二、课程设置
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、限选课、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。
必修课:语言学概论、汉语专题、中国古代文论选读、中国古代文学专题、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、20世纪外国文学专题、英语(1) (2)等。
限选课:专题写作、艺术欣赏 、现代教育思想、中学语文教学研究。
选修课:汉语修辞学、西方文论选读、中国古代文学要籍导读、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、比较文学概论、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读、传播媒体与信息技术、信息检索与利用、地 域文化、英语(3) (4)、大学英语Ⅲ(1) (2)、美学专题、语法研究、影视批评、交响音乐赏 析、教师职业道德、马列文论、哲学引论、中国古代文化专题、训诂学、计算机应用基础、 少年儿童文学、行政管理学、秘书资格证书专题、书法、现代汉字学等。
三、教学与教学管理
(一)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,执行统一教学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分标准。采用集中辅导和巡教巡考等方式,加强教学过程管理。
学生在专科阶段已修完英语(1)(2)的,在本科阶段可将英语(3)(4)或大学英语Ⅲ(1)(2)作为必修课,替代英语(1)(2),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它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(1)(2) 。
(二)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,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,执行统一教学大纲(或教学要求),并推荐教材。
(三)选修课可由地方电大或学生根据需要自由选择,但专科阶段已选的选修课,除在本科阶段作为限选课的民间文学和艺术欣赏以外,本科阶段不得重复选用。地方电大亦可
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的需要自开选修课。
(四) 统设服务的课程,中央电大提供教学大纲、多种媒体教材、考试等教学资源的支持服务。地方自开课程的教材、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均由各省级电大负责。
(五)学生可以从“公共选修课程目录”中选修课程,也允许学生跨科类选修课程。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%。
(六)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各门课程均须安排平时作业,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实施。作业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。英语平时作业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20%。无平时作业
成绩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。
(七)汉语言文学专业各门课程的考核应以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为依据,命题时应注意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。结业考试试卷采用百分制,卷面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 80%。平时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20%。
(八)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根据教学大纲(要求)负责组织实施。实践环节不合格者,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。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。
(九)毕业论文安排5周(5学分),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题目提倡多样化,选题应在总体上符合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要求。师范方向增加教学实 习3周(3学分)。
四、修业年限与毕业
实行学分制,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。
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。
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。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,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,即准予毕业,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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