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航教育服务中心

当前位置:首页  >>  图片展示

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师职称证书样本

宁夏高级内页 拷贝.jpg


宁夏高级内页1 拷贝.jpg


1.宁夏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,并与之签订至少5年服务合同的,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。其中“两院”院士等A类人才给予安家费220万元;“长江学者”“万人计划”等B类人才给予120万元;“青年千人”“青年万人”等C类人才给予60万元;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等D类人才给予30万元;全日制博士等E类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费,其中凡全职引进到企业、固原市及9个贫困县(区)从事本专业科研和技术工作的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,自治区给予的安家费上浮30%。


2.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房,其中C类及以上人才住房面积150—200平方米 , D类120—150平方米 , E类不少于100平方米。在我区全职工作满5年,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继续留任的 ,住房产权归其所有。


3.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周转房的,可按照C类及以上人才每月3000元, D类每月2500元, E类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,可发放5年。


4.对未享受住房(拥有产权)、在我区工作满5年、经考核合格并继续留在我区工作的,给予购房补贴, C类及以上人才每人50—100万元、 D类每人40万元、E类每人30万。


(三)引才工作补助


对全日制博士、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到地方企业工作,按月分别给予5000元、3000元补助,到事业单位工作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、2000元补助,连续补助5年。


(四)科研启动资金


凡是全职引进宁夏企事业单位五类人才,自治区财政给予科研启动资金。给予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领域的A类人才科研启动资金1000—3000万元、 B类300— 800万元、C类100—500万元、 D类50—300万元、 E类10—50万元。给予人文社科、文化艺术领域的A类人才科研启动资金300—1000万元、 B类200—500万元、 C类100—300万元 、D类50—100万元、 E类8—30万元。